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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协会按照经核准的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监管和指导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一) 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计价依
据等专题调研,向政府部门提出工程造价管理发展与改革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议,探索现代
化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管理行业的应用。
(二 )协助政府部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建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行业执、从业人员的
信息库,协调解决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专业人员执、从业中的问题。
(三 )贯彻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和造价专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咨询业务操
作规程等行规行约,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按照
“客观、公正、合理”
和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要求,对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执业
违规的投诉,对违规者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四 )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资质申报的评审、备案;协助组织造价员资格考试;负责造价专业人员登记注册、继续教
育等具体工作。
(五)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倾听会员的呼声,协调会员和行业内外的关系,向政府部门和有关
方面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会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发挥好政府与企业间的桥
梁与纽带作用。
(六) 组织行业培训,编制造价员考试教材等培训资料,协调造价员考前培训工作;开展业务交
流,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七) 积极协调工程造价纠纷非诉讼解决,根据当事人的自愿请求开展技术调解业务;接受司法
部门委托开展咨询和鉴定业务。
(八) 开展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采集、整理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技术和市场的基础信息数据,
建立并管理全省工程造价信息公众数据库,研发相关信息应用技术和数据产品,并以期刊、
网站等形式向行业和社会提供数据信息应用成果。
(九) 代表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与全国各省同业组织及同行建立联系与交往,
履行相关全国性行业组织成员应尽的权利和义务,为会员开展省际、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
服务。
(十) 指导全省各地方造价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完成有关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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