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
总说明:

一、为配合云南省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改革,加快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市场化进程,本着适宜"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三、《本办法》包括措施项目分类与列项、建筑工程施工措施定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措施定额、安装工程施工措施计价办法、市政工程施工措施定额、附录等六个部分。

四、《本办法》的施工措施定额反映了一般施工技术基础上的社会平均水平消耗,既概括了工程项目施工的一般通用措施内容,也包含了各专业工程特有的部分专业措施内容,并结合各专业工程的特点对措施定额进行了分章归类。同时,在附录部分列举了通用措施项目的一般计算方法。

五、《本办法》与《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以下简称《细目指南》)、《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建筑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装饰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安装定额》)、《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园林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修缮定额》)、《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以下简称《台班费用》)配套使用,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拦标价(工程社会平均价格)和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和基础。适用于现阶段并存的"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六、具体工程项目措施费用的计算参照《本办法》中对应的专业工程施工措施定额执行,无对应项目的,可对照其他专业工程施工措施定额及附录的相关规定执行;施工企业也可根据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另行计价。